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2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哪些人员是超龄等从业人员 这些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个人需要缴费吗 为进一步强化工伤保险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近日四川省人社厅等7部门印发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9月26日,四川省人社厅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读 暂行办法所称的超龄等从业人员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下列人员: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且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业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习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年满16周岁的参加实习工作的在校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和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在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聘到基层从事专职工作的志愿者和高校毕业生 暂行办法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6、暂行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暂行办法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