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2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9月26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伤保险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印发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了下列人员:一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且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业人员;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习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年满16周岁的参加实习工作的在校学生;三在毕业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和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四参加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五在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聘到基层从事专职工作的志愿者和高校毕业生 暂行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