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1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9月18日电 符宇群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对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两大方面,一是购房,二是人才落户 购房方面,政策调整主要有4项内容,一是新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二是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三是实行全域限购,对外省户籍也不属人才的人员,须提供累计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四是离异人士,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据了解,经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省级部门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及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人才,保持原有购房政策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