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筠连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在某短视频平台看见谢某某发布了自己驾驶大型货车的短视频,与他现在所拥有的驾驶资格不符 接举报后,该大队立即组织辖区中队开展调查,经核实,驾驶人谢某某于2018年考取的C1驾驶证,此次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以及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通知谢某某至蒿坝中队接受处理,证据面前,谢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做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550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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