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09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9月9日,四川在线记者任鸿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锦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物业公司出具同意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庭审现场 锦江法院供图原告陈某、刘某是小区业主,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要在小区的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证明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物业公司认为该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建设时没有充电桩的规划设计以及相关的消防和供电设施,安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且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就该类协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因而予以拒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