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6日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布自2021年9月6日起正式启动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 此举是两国央行深化货币金融合作的重要里程碑,有助于形成人民币/印尼卢比直接报价,扩大两国经贸往来中本币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自2021年9月6日起,以下商业银行作为特许交叉货币做市商ACCD,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印尼本币结算合作框架下的人民币/印尼卢比相关交易业务 中国: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印度尼西亚曼底利银行上海分行、马来西亚马来亚银行上海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