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公积金也可按月提取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9-0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 王型芳9月2日,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省级公积金中心)在官方微信账号发文表示,省级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在提取新政中,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频次、提取材料都有所调整,也都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截图购房提取条件有变重新修订购房提取主体,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公积金不再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