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2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8月27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地方粮食储备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监督管理等新规定,明确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提升地方粮食储备市场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办法此前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四十九条,包含总则、储备计划、储存管理、储备轮换、储备动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总则明确我省地方粮食储备包括两大部分,分别是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和企业储备,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青稞等原粮储备,散装食用植物油储备,大米、面粉、小包装食用植物油等成品粮油储备 为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