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24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8月24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2021年4月14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