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事故结案1年内组织开展6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23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日前,省安委会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为重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 办法明确了评估工作对象、原则、实施主体、方式、重点评估内容等 其中,要求在事故结案1年内组织开展,6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对煤矿、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等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评估 相较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我省新增内容有:上级安委会提级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上级安办或上级安办委托下级安委会组织实施;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下级安委会或安办组织实施 除重点评估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等,我省还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及联合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等,纳入重点评估内容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