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2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