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1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8月16日,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女子高某起诉亡夫生前同居女子,令其返还亡夫生前财产15万余元 对此,被告蒋某某辩称,这笔钱是她与赖某某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不应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高某与丈夫赖某某系合法夫妻,至赖某某死之时,双方未解除婚姻关系,而蒋某某与赖某某系同居关系,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且蒋某某未提交证据证明转走的151252元系其合法所得,故对其辩称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原、被告间构成不当得利,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赖某、高某151252元 双方均未对此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