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1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通知自发布日起实施 据悉,通知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增强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通知明确,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此外,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