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警方通报未成年人被殴打案件9人被行政拘留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1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伍力8月11日,新津县公安局通报未成年人被殴打案件后续处理情况 2021年8月2日,新津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被殴打案件 8月5日晚,新津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叶某(男,15岁)报警后,依法受理案件并陆续对涉案人员开展调查 经查证:受害人叶某与周某宇(男,14岁)系多年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警方对以下人员依法作出处罚,并按规定执行:周某宇、余某某、杨某某因系殴打他人的组织实施者,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张某某、宿某某、郑某某、贾某某、邓某、季某某因参与实施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苏某、欧某某、郑某进未实施殴打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李某某参与实施殴打他人行为,但未满14岁,依法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请广大网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勿再传播案件相关视频 对泄露传播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