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8月10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吴智明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学成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 庄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王 波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陈 政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郭治平同志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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