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8-0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对商改租、工改租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次意见明确了可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民用水电气价格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计划年内筹集建设93万套十四五期间,在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有利于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