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3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7月30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职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职场性骚扰,判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但未认定涉事公司有连带责任 红星新闻曾报道,白领张丽欣于2018年4月入职四川某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姚某多次对其进行性骚扰 2019年3月2日,姚某以谈薪资为名,对张丽欣明确提出要么接受潜规则,要么离职,强迫其观看色情光碟并伴有强制猥亵行为 2019年3月9日,张丽欣离职 据行政判决书显示,龙泉驿区分局提交的讯问笔录,视频音频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2019年3月2日中午和晚上,张丽欣在姚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了其与姚某在某小区住宅内沟通交流的情况,结合讯问笔录反映的公司员工经常到该处加班的情况,音频及文字整理材料反映的3月2日沟通中姚某对张丽欣实施了超出同事关系和非张丽欣自愿的肢体接触,以及张丽欣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的将所收集的视频音频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基本事实,龙泉驿区分局认为张丽欣的行为不构成偷拍他人隐私及诬告陷害行为 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