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27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李星星 四川在线记者 蒲南溪放学途中,本来高高兴兴归家的孩子,却被从天而降的玻璃瓶砸中头部,哭声和鲜血刺痛了路人的心 7月27日,由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高空抛物案在顺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一审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该案是南充市首例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王宁 摄今年3月16日中午,10岁的小雨化名走出校门,沿着平常放学的路回家 本案的公诉、判决,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的决心 本案,被告人抛掷玻璃瓶导致他人受伤,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