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17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出租管理相关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购房人须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经核验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出租房源 租金将采用资金托管,其中政府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实施动态调整 须在指定服务平台填报信息2017年9月实施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除代持机构外的其他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为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