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1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7月16日,记者从南江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南江法院获悉,近日一男子因在南江县光雾山5A级景区内的焦家河段禁渔区非法捕鱼3尾,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7月8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在光雾山5A级景区就地对许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当庭宣判,对许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责令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425元 许某在两年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彻底悔改,再次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犯罪的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当从严判处;但结合本次犯罪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故决定对其酌定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