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检察机关依法对于志刚决定逮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于志刚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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