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7-1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与网恋男友按照习俗举行了婚礼,但是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女方怀孕后,双方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男方提出了分手 之后,女子独自生下孩子 7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日前,四川西充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男方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及女方生育孩子的相关费用 小丽化名是四川南充人,2016年,她与成都的小亮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并自由恋爱 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日前,西充县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孩子随小丽生活,小亮向小丽支付前期已产生的抚养费及医疗费8000元,并自2021年3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此外,小亮还需向小丽支付因生育孩子产生的产检、分娩住院医疗费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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