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5-2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家住成都新都区的陈小姐下个月就要喜提她的摩托车了,当她提前到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库缴纳停车费时,却被停车场看守人员给挡在了外面,对方告知陈小姐的摩托车价格太高,不能停放,他们赔不起,甚至说你有胆量,你就来停 原来,该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库的管理方有一项规定,就是不对价值过高车辆提供停放,其中指出不接受价格高于6000元的摩托车停放 而陈小姐的摩托车价值8980元,超出了他们的规定 陈小姐很纳闷,为何停车库还要规定车辆金额,自己的新车到时该停放到哪里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根据该规定,对于无偿保管时,非因保管义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被保管标的受损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