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方立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与经营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5-26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6日讯(记者 陈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均做出了相关规定 2020年8月,国家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工作,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立法实践 5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大会进行审议 条例(草案)共八章五十四条,分别为总则、组织成员、组织机构、设立和终止、经营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