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5-2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一个从天而降的玻璃瓶,正好砸中杨刚化名的头部,导致其颅骨骨折、脑震荡,高空抛物,再次引人关注 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细化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责任主体,而从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守护人民群众的头顶安全 法院庭审现场5月26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一起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案,案件被告邓某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高新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高空抛物刑事犯罪案件 该案被告人邓某的高空抛物行为不仅危害到公共安全,同时给他人造成了轻伤二级的后果,同时触犯了高空抛物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法官提醒,高空抛物不仅会产生民事责任,还会有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应当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不要以身试法,最终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