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5-2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由此将进入实施阶段,现行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重大改革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据民政部介绍,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