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5-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天津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新动能引育五年行动计划、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等发展战略,更好满足重点产业人员、引进人才、新市民等群体租房需求,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出对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筹集的租赁住房进行奖补 通知指出,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天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支出 新建租赁住房奖补项目范围为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租赁住房 改建租赁住房奖补项目范围为利用整栋、整幢或整层的房屋改建、改造及装修的租赁住房 重点项目奖补申请主体为租赁住房项目运营主体,奖补标准为住房租赁合同租金的30%且最高不超过10元/月·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