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4-3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非法储存20多瓶液化石油气,四川内江一经营者还在储存的民房内使用明火做饭 4月29日,据内江消防的消息,该经营者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12日,内江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内江高新区高桥街道高桥村的一家民房内,违法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该配气站位于居民住宅内,经营者刘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达20多瓶 调查取证结束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等法律法规,将案件移送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裁决 4月28日,内江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刘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某被送至拘留所执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