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4-17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4月1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国家税务总局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2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