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4-1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4月9日上午,赵某明拿到了2500元的赔偿 今年1月26日,他给四川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打电话报警,称其在2019年12月1日曾被人驾驶摩托车撞倒,但当时不晓得要报警,后来才听说交通事故受伤后可得到赔偿 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调解今年58岁的赵某明是阆中市金垭镇人 今年1月26日,正在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值班民警苟文雄接到赵某明打来的报警电话 据赵某明讲述,2019年12月1日14时30分许,他在阆中市嘉陵江三桥公交车招呼站处等客车时,被从七里至水观方向行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致伤,但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在现场报警,骑摩托车的年轻小伙直接将他送医救治 4月9日,在办案民警多方协调下,相隔17个月后的那起交通事故最终达到了赔偿协议,范某某赔偿赵某明2500元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