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2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任鸿3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下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审被告人蒋某某强奸、故意杀人、盗窃抗诉、上诉一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庭履行职务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某某于 2018年12月22日潜入两名农村留守未成年幼女的家中,采用掐颈等暴力手段,先后对年仅4岁、6岁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奸淫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围绕本案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强奸罪量刑是否畸轻、故意杀人罪量刑是否适当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充分辩论,听取了原审被告人蒋某某的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读有关评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