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2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陈碧红经国务院批准,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营收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这意味着,我省德阳、绵阳、南充、宜宾首次可使用该模式,对增加优质跨境电商消费产品供给、打造高品质宜居生活地、丰富海关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商综试区、自贸试验区等改革创新载体业务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