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1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杨雅莎分期付款可享优惠 看到这样的消息,你会不会心动 四川南充的余先生就为了一个小优惠,差点担上了信用风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公布了一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一个,就是余先生分期消费遇到的消费陷阱 南充消委认为,销售人员在介绍该优惠活动的时候,故意将贷款表述成分期付款误导了消费者 商场方取消为余先生办理的贷款;已经返现的300元优惠,不予收回,作为补偿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海军表示,经营者未按照消法第二十条履行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和重要信息的提示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很难确实明知建立借贷关系的法律后果,贷款合同解除是符合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