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11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021年3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向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三、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提出将条件成熟的议案列入立法规划、计划的建议,认真做好重要法律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对其他国家机关负责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推动解决立法难点问题,发挥审议把关作用,持续提升议案审议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