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按比例冻结质押股票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意见明确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方案,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 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意见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不仅有利于质权人及时实现债权,而且在质权人实现质押债权解除质押后,也能为后续人民法院执行已解除质押股票提供便利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意见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超标的额冻结股票的问题,二是质权人面临司法冻结,质权难以到位的风险 此次意见对于保护质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