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0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3月6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第7条中提出了构建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思路 意见则是对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在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的基础上,意见就如何冻结质押股票、上市公司如何准确披露股票被冻结情况、质权人如何申请自行变价等问题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实践中人民法院和协助机关更好把握适用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三条 本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