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3-0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小袁是四川南充某中学的一名学生 在一节体育课上,他在操场上捡到一个实心球,在投掷时刚好砸中同学小徐的后背,致其脾脏破裂后被摘除,构成七级伤残 事后,小徐一方将小袁(及其监护人)以及就读学校告上法院 事发时,小徐和小袁还是四川南充某中学初三年级的学生 2019年9月20日下午,这两个14岁的男孩和其他同学一起,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酌定小徐的损害后果由小袁的法定监护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学校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小袁的法定监护人(即其父母)向小徐赔偿各项损失费208249.78元,其就读的学校赔偿138833.1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