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2月27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东莞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东莞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详情请扫下方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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