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商人状告代理律师案一审落槌律所承担过错责任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2-2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封面新闻追踪报道的四川筠连商人郭永柱在与开发商四川世成房地产公司(简称世成房产)的借款纠纷案中,因代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未能申请财产保全导致生效调解无法执行,从而衍生出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委托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省高县法院异地管辖审理后,高县法院于春节前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简称玉壶律所)在原告未能申请财产保全中存在过错,判令被告返还原告郭永柱已付的保函费、保全费40,811元;全额承担诉讼费88,411元 法院查明: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高县法院认定: 世成房产从2015年3月6日起先后四次向原告郭永柱共计借款5,65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5%,利息按月支付 截止发稿时为止未能收到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