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2-10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琼斯中国政府网2月10日信息显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条例明确,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