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2件民事上诉案二审维持原判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2-1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2021年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2件原告投资者诉被告中国银行的涉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中国银行承担投资者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国银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