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2-0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供图泸州观察 魏杰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2月4日,记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获悉,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第一条,明确规定泸州市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泸州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划分范围为二环线东段(安宁立交至泰安长江大桥),二环线高新区段(泰安长江大桥至城南立交),二环线纳溪段(城南立交至机场立交)、二环线西段(机场立交至蜀泸立交),二环北段(蜀泸立交至安宁立交)以内的各街道行政区域 中心城区以外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江阳、龙马潭、纳溪区人民政府划定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影响人们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