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3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凉山州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从2021年2月1日起,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施行,该条例明确,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凉山州森林防火期,其中,上年度10月1日至12月30日为森林防火前置期 11月20日至次年6月30日为草原防火期,1月10日至5月2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该条例分为总则、工作职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七章52条 根据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根据火情及时协调森林消防救援、航空灭火力量参加扑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