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2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2019年6月底,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男子赵某某因先后参加三场酒局,然后酒后驾车引发单车事故身亡 事发后,赵某某的家属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局邀约者、同饮者等10余人按责任比例共同赔偿相关损失共计43.7万余元 2020年3月,经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张某、刘某甲、代某等7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以及合理的注意义务,判决曹某承担原告损失的1%,张某、刘某甲、代某分别承担原告损失的2.5%,其余三人分别承担原告损失的1.5%,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人履行了判决义务;另外5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经原告方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执行法官依法冻结财产、查封汽车等方式督促案件顺利执结,执行金额已全部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