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2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王越欣1月18日,市民黄女士拿回了自己的衣服 这件据她称买成3000元的衣服,在送到眉山市一家洗衣店后,曾被店主称找不到了 虽然失而复得,但黄女士很不开心:原价3000元的衣服,丢了只赔350元,店家说是行业规定 如果有店家故意把衣服藏了,消费者岂不是很吃亏 据了解,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于2014年公布,其第九条、第十一条称,没有做出书面保值清洗约定的,按普通衣物洗涤和普通衣物赔偿处理,最高不超过2000元 王新年说,若没有进行书面保值或相关书面约定,又遇到了衣服洗坏或丢失的情况,只要消费者能提供证明衣服价值的证据,则有权要求按衣服价值进行赔偿 因此,消费者要注重保留相关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