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务管理迎新规 央行为信用信息采集划四不得红线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12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信用信息在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和信息使用者之间依法合规使用,央行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并结合征信业务发展的实际,草拟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征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数字征信时代,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征信业务规则,导致征信边界不清,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出现 办法的推出符合征信业规范发展的需要 办法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使征信监管有法可依;二是从保护个人和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进行了规定;三是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保障用于合法目的;四是对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进行了规定 明确从事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