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348万元南江县原常委马安国二审获刑11年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0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1月8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巴中市南江县原常委马安国贪污罪做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安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3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中索贿20万元,依法应从重处罚;上诉人马安国利用担任南江县委常委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公共财物3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马安国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马安国退缴了部分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和辩护律师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