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0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代强 黄大海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