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细则来了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1-01-0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12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对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支取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细化 监管额度何如核定?根据细则,对于2016年7月17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预售许可时工程形象进度要求为正负零)的商品房项目,监管部门按照不低于预售挂牌价款总额(按照本批次申请预售面积乘以预售挂牌均价计算)的百分之二十五初步测算监管额度;对于2016年7月17日之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房项目,监管部门按照不低于预售挂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初步测算监管额度 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报送市住建局按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信用计减分,纳入成都信用网公开披露并抄送企业总部;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报告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不得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参加新的出让土地竞拍活动,不得申请审批新的建设项目,暂停办理新的项目预售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