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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